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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这十年】第四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编辑:2023-05-17 13:36:49

马学英: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山西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四场发布会,同时也是省人大常委会专场新闻发布会。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郭明杰;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成斌;

请他们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工作,特别是立法、监督、代表工作方面的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常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 张世文: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人大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下面,介绍一下十年来山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所做的一些工作。

肩负着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承载着山西人民的殷殷期待,十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在深化中发展、在创新中提升,为山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了人大力量。

万山磅礴、必有主峰。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召开5次全省人大学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我们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围绕加强人大党的政治建设,制定党组工作规则,修改组成人员守则、常委会工作规程,在各专工委设立分党组,细化明确20项向省委请示、报告、报备事项清单,确保人大工作绝对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我们深刻领会省委关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召开人代会13次、党组会议128次、常委会会议79次,先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142项,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62人(次),推动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和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优势,保证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在省委的领导下,我们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保证人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利,确保选举结果人民满意。我们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贯穿立法、监督工作始终,制定立法规划、计划和监督计划充分听取各方意见,87件人大代表议案被确定为立法项目,所有法规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监督工作广泛调研、深入一线,最大限度倾听民声、体现民意。我们把做好代表工作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工作重心,制定修改代表法实施办法、代表议案提出和处理办法、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和处理办法三件法规,密切常委会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完善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常委会领导与代表座谈机制,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成为常态,组织人大代表就黄河流域林草生态建设、乡村振兴、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等进行集中视察调研。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平台建设、经费保障,开通代表建议“直通车”,深入开展“向申纪兰学习,做人民好代表”活动,代表联络站(点)实现全覆盖,充分发挥代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的作用,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功效。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的殷殷嘱托,坚定扛起以法治方式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历史使命。

十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党中央及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回应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党中央要求和法律明确规定的计划、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监督等,不折不扣、认真负责、一板一眼地完成。自选项目紧盯事关高质量发展、民生改善、代表关注的领域,围绕转型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环境保护、营商环境、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热点难点问题确定监督议题。我们注重增强监督刚性实效,综合运用听取审议报告、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打出监督组合拳,持续跟踪问效。我们把推动法律法规实施作为重要职责,紧扣法律规定、突出法律责任开展执法检查,探索开展法规实施情况报告、立法后评估等方式,努力让更多文本上的法规活起来、落下去。

马学英:

接下来,开始回答记者提问。请各位记者在提问前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在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方面做了哪些重点工作,在监督过程中是如何完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的?

感谢记者的提问。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论述,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下,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共听取审议153个工作报告,检查调研67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10次专题询问和52项专题调研。监督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一是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每年听取审议计划、预决算、审计等报告,还先后听取审议了转型综改、电力体制改革、能源革命、科技创新等专项报告。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持续用力,今年常委会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并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打出监督“组合拳”。下半年还将听取审议“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三是围绕落实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这两项党中央赋予人大监督的新职责,制定五年规划,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建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盯紧百姓钱袋子。连续4年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实现中央确定的四大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全覆盖,基本摸清国有资产家底。

五是围绕监察和司法工作开展监督,2018年以来两次听取监委有关工作报告,展现了改革成果。听取审议法院刑事审判、行政审判、基本解决执行难等报告,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公益诉讼等报告,以法治方式维护公平正义。

山西广播电视台黄河Plus记者: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成斌:

概况总结这十年的地方立法工作经验,主要有五个方面:

在常委会党组领导下严格执行立法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积极主动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重大思路要求贯彻落实到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编制、法规草案修改和审议等所有立法过程和环节中,坚决及时完成省委交付的立法任务,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

围绕中心,坚持把立法工作放到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全省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蹚出一条转型发展的新路来的指示精神,制定修改了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重要法规。聚焦全省深化改革中的重点难点堵点,制定了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机关运行保障等法规。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围绕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制定保障和促进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办法、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等法规。

结合山西实际,突出地方特色,通过切小题目、切细内容、切准特色、切实措施,开展创制性立法,“量身定制”解决山西实际问题。比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农业生产托管条例、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等一批针对具体事项、具体工作、适用管用的“小切口”立法,成为山西地方立法工作的亮丽名片。这种立法形式得到了栗战书委员长的肯定与表扬。

设立1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立法论证、立法听证、立法公开和立法评估等制度。完善法规草案征求代表意见机制,依托全省5000多个代表联络站平台,不断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渠道。确保法规草案的起草、修改、审议、通过等各个环节都能听到人民群众的声音、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要求。

成立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协调小组,继续推进人大牵头起草基础性、综合性、全局性重要法规草案,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机制。出台一系列制度意见,建立重要法规草案人大和政府领导分别担任组长的“双组长”制,制定实施性法规和工作性法规相关制度,发挥法制委“统”与人大其他机构“专”的作用,不断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人民网记者: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渊:

一是服务大局,扛起使命责任。二是锐意进取,推动转型综改。三是久久为功,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大胆创新,促进产业发展。五是正向激励,支持干事创业。十年壮阔前行,十年硕果累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从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立法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展望未来,省人大常委会将坚决按照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高效推进经济立法工作,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谢谢!

人大代表依法提出议案和建议,是履行代表职责的重要形式。请问在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方面,省人大常委会近年来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感谢记者的提问。提出议案建议是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是有关机关、组织的法定职责。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栗战书委员长关于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将“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在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具体环节之中,实行集中交办、重点督办、跟踪落实、结果反馈等举措,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具体有以下做法:

在议案工作方面,我们总结经验做法,充分采纳代表意见,制定代表议案提出和处理办法,将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由工作制度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强化人大机关的服务,明确代表提出议案的要求,规范代表议案审查处理程序。在建议工作方面,修订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围绕“内容高质量”,建立代表建议提出复核机制。围绕“办理高质量”,健全建议办理沟通答复制度,建立建议答复承诺台账管理机制,切实解决重答复、轻落实问题。同时,我们建立起了优秀议案建议评选制度,每年都要选编优秀议案建议和答复案例,树起提出和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工作标杆。在强化重点办理建议实效方面,我们建立了承办单位专项报告制度,每年除了常规的“一府两院”向常委会报告建议办理情况外,再确定1至2个具体承办部门,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本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通过“面”和“点”的有效结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现了精准化、深入化、实效化。

首先,拓宽代表提出建议的渠道。2019年,我们开通了“省人大代表建议直通车”。代表在闭会期间可以通过“直通车”随时提出建议。一些重要建议由常委会领导批办,并报告省委,交有关部门重点办理。近年来,代表通过“直通车”方式提出的31件建议,都做到了即收即办、逐件反馈,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其次,强化过程管理,全过程跟进代表建议的提出和办理,做到了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评估,确保办理实效。第三,创新建议督办方式。对一些共性的、群众普遍关注的代表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牵头督办,组织提出建议的代表与承办单位面对面沟通,变被动“等答复”为主动“督着办”,充分发挥代表联络部门的职能作用,承办部门办理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了很大提高。

省人大常委会将处理代表议案建议与研究制定立法计划、监督计划、起草和修改法规结合起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与立法、监督等重点任务的契合度,发挥代表议案建议推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的作用。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在制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时,都会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建议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作为确定立法、监督项目和代表工作安排的重要依据。

新华社记者:

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常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 张世文: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二是搭建联系平台。三是丰富联系形式。马学英: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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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这十年】第四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马学英: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山西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的第四场发布会,同时也是省人大常委会专场新闻发布会。我们很高兴地邀请到: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郭明杰;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成斌;

请他们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工作,特别是立法、监督、代表工作方面的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常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 张世文: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衷心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人大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下面,介绍一下十年来山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所做的一些工作。

肩负着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承载着山西人民的殷殷期待,十年来,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中共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在深化中发展、在创新中提升,为山西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贡献了人大力量。

万山磅礴、必有主峰。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揽人大工作,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召开5次全省人大学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我们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围绕加强人大党的政治建设,制定党组工作规则,修改组成人员守则、常委会工作规程,在各专工委设立分党组,细化明确20项向省委请示、报告、报备事项清单,确保人大工作绝对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我们深刻领会省委关于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召开人代会13次、党组会议128次、常委会会议79次,先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142项,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162人(次),推动省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和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优势,保证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在省委的领导下,我们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保证人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利,确保选举结果人民满意。我们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贯穿立法、监督工作始终,制定立法规划、计划和监督计划充分听取各方意见,87件人大代表议案被确定为立法项目,所有法规草案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监督工作广泛调研、深入一线,最大限度倾听民声、体现民意。我们把做好代表工作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工作重心,制定修改代表法实施办法、代表议案提出和处理办法、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和处理办法三件法规,密切常委会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完善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常委会领导与代表座谈机制,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成为常态,组织人大代表就黄河流域林草生态建设、乡村振兴、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等进行集中视察调研。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平台建设、经费保障,开通代表建议“直通车”,深入开展“向申纪兰学习,做人民好代表”活动,代表联络站(点)实现全覆盖,充分发挥代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的作用,彰显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功效。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的殷殷嘱托,坚定扛起以法治方式服务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历史使命。

十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围绕党中央及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回应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党中央要求和法律明确规定的计划、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监督等,不折不扣、认真负责、一板一眼地完成。自选项目紧盯事关高质量发展、民生改善、代表关注的领域,围绕转型发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环境保护、营商环境、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热点难点问题确定监督议题。我们注重增强监督刚性实效,综合运用听取审议报告、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方式,打出监督组合拳,持续跟踪问效。我们把推动法律法规实施作为重要职责,紧扣法律规定、突出法律责任开展执法检查,探索开展法规实施情况报告、立法后评估等方式,努力让更多文本上的法规活起来、落下去。

马学英:

接下来,开始回答记者提问。请各位记者在提问前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的名称。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在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方面做了哪些重点工作,在监督过程中是如何完善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的?

感谢记者的提问。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论述,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下,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共听取审议153个工作报告,检查调研67件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10次专题询问和52项专题调研。监督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一是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每年听取审议计划、预决算、审计等报告,还先后听取审议了转型综改、电力体制改革、能源革命、科技创新等专项报告。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持续用力,今年常委会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并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打出监督“组合拳”。下半年还将听取审议“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三是围绕落实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这两项党中央赋予人大监督的新职责,制定五年规划,完善工作机制,突出全口径审查、全过程监管,建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盯紧百姓钱袋子。连续4年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实现中央确定的四大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全覆盖,基本摸清国有资产家底。

五是围绕监察和司法工作开展监督,2018年以来两次听取监委有关工作报告,展现了改革成果。听取审议法院刑事审判、行政审判、基本解决执行难等报告,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控告申诉检察、公益诉讼等报告,以法治方式维护公平正义。

山西广播电视台黄河Plus记者: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成斌:

概况总结这十年的地方立法工作经验,主要有五个方面:

在常委会党组领导下严格执行立法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积极主动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重大思路要求贯彻落实到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编制、法规草案修改和审议等所有立法过程和环节中,坚决及时完成省委交付的立法任务,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

围绕中心,坚持把立法工作放到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全省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蹚出一条转型发展的新路来的指示精神,制定修改了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重要法规。聚焦全省深化改革中的重点难点堵点,制定了一枚印章管审批条例、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机关运行保障等法规。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水污染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围绕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制定保障和促进县域医疗卫生一体化办法、城乡居民补充养老保险条例等法规。

结合山西实际,突出地方特色,通过切小题目、切细内容、切准特色、切实措施,开展创制性立法,“量身定制”解决山西实际问题。比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规定、农业生产托管条例、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规定等一批针对具体事项、具体工作、适用管用的“小切口”立法,成为山西地方立法工作的亮丽名片。这种立法形式得到了栗战书委员长的肯定与表扬。

设立1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建立立法论证、立法听证、立法公开和立法评估等制度。完善法规草案征求代表意见机制,依托全省5000多个代表联络站平台,不断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渠道。确保法规草案的起草、修改、审议、通过等各个环节都能听到人民群众的声音、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要求。

成立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协调小组,继续推进人大牵头起草基础性、综合性、全局性重要法规草案,完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机制。出台一系列制度意见,建立重要法规草案人大和政府领导分别担任组长的“双组长”制,制定实施性法规和工作性法规相关制度,发挥法制委“统”与人大其他机构“专”的作用,不断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人民网记者: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渊:

一是服务大局,扛起使命责任。二是锐意进取,推动转型综改。三是久久为功,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大胆创新,促进产业发展。五是正向激励,支持干事创业。十年壮阔前行,十年硕果累累。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从服务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立法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展望未来,省人大常委会将坚决按照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高效推进经济立法工作,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谢谢!

人大代表依法提出议案和建议,是履行代表职责的重要形式。请问在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方面,省人大常委会近年来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感谢记者的提问。提出议案建议是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是有关机关、组织的法定职责。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栗战书委员长关于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将“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在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具体环节之中,实行集中交办、重点督办、跟踪落实、结果反馈等举措,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具体有以下做法:

在议案工作方面,我们总结经验做法,充分采纳代表意见,制定代表议案提出和处理办法,将代表议案的提出和处理由工作制度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强化人大机关的服务,明确代表提出议案的要求,规范代表议案审查处理程序。在建议工作方面,修订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和处理办法。围绕“内容高质量”,建立代表建议提出复核机制。围绕“办理高质量”,健全建议办理沟通答复制度,建立建议答复承诺台账管理机制,切实解决重答复、轻落实问题。同时,我们建立起了优秀议案建议评选制度,每年都要选编优秀议案建议和答复案例,树起提出和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的工作标杆。在强化重点办理建议实效方面,我们建立了承办单位专项报告制度,每年除了常规的“一府两院”向常委会报告建议办理情况外,再确定1至2个具体承办部门,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本部门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通过“面”和“点”的有效结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现了精准化、深入化、实效化。

首先,拓宽代表提出建议的渠道。2019年,我们开通了“省人大代表建议直通车”。代表在闭会期间可以通过“直通车”随时提出建议。一些重要建议由常委会领导批办,并报告省委,交有关部门重点办理。近年来,代表通过“直通车”方式提出的31件建议,都做到了即收即办、逐件反馈,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其次,强化过程管理,全过程跟进代表建议的提出和办理,做到了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评估,确保办理实效。第三,创新建议督办方式。对一些共性的、群众普遍关注的代表建议,由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牵头督办,组织提出建议的代表与承办单位面对面沟通,变被动“等答复”为主动“督着办”,充分发挥代表联络部门的职能作用,承办部门办理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了很大提高。

省人大常委会将处理代表议案建议与研究制定立法计划、监督计划、起草和修改法规结合起来,提高代表议案建议与立法、监督等重点任务的契合度,发挥代表议案建议推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的作用。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在制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时,都会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建议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作为确定立法、监督项目和代表工作安排的重要依据。

新华社记者:

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常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 张世文: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二是搭建联系平台。三是丰富联系形式。马学英: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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